視頻:全國公車改革方案發佈:取消副部級以下幹部用車  來源:中央電視臺
  中新網北京7月16日電 題:公車改革徘徊20年終破冰 落地需解諸多困局
  記者 闞楓
  16日,中國官方公佈了國家層面的公車改革方案,徘徊20年的公車改革終於迎來全面啟動之日,備受社會關切。在多地試水改革的基礎上,國家統籌的車改進程能否真落地、見實效,伴隨改革而來的車輛和人員如何妥善處理,改革前路,諸多難題仍待破解。
  公車沉痾20年終破題 “車輪腐敗”或迎釜底抽薪
  7月16日,中國官方發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改為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這意味著徘徊20年的公車改革終於全面啟動。
  “車輪上的腐敗”,這一直是輿論對公車形象的註解。在近年來中央部門公佈的“三公經費”中,公車消費都占據“三公”支出的大頭。據財政部2011年公佈的數據,目前中國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在20%以上,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超過千億元。
  除了龐大公車開支,近年來,在各地城市為治堵對私家車採取限牌、限行的背景下,龐大的公車總量,以及與之伴隨的公車私用、超標配車等現象已成為眾矢之的。去年以來,中紀委定期公佈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公車違規”亦成為官員被查處的重要原因。
  然而,就公車治理來說,從1994年中辦、國辦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中國的公車改革已經走過了20個年頭。但一直以來,這項關乎“官員坐騎”的改革雖備受關註卻舉步維艱,難見實效。
  2013年11月25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公佈。條例規定,“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並明確提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官方的這些表述,被專家解讀為“公車改革方案終於塵埃落定”。
  今年3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其首份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隨著此次兩個官方文件的面世,徘徊20年的公車改革終於全面開啟了自上而下的改革進程。其中“取消一般公務用車”的改革措施,也被分析為,公車腐敗或迎來釜底抽薪式的治理。
  多地已起步探索改革路徑 國家統籌助解地方困境
  回顧20年的改革之路,公車改革一直處在“摸石頭”的階段,改革雖時斷時續,但是改革進程並非無任何進展。
  在中央發力推進公車改革進程的同時,近年來,包括廣東惠州、雲南昆明、浙江杭州溫州等多地亦各自試水。今年以來,江西新餘、四川五糧液集團的大規模公車拍賣引來輿論聚焦。
  以杭州為例,自2009年以來,杭州實行所有局級領導幹部全都取消專車,自行解決出行問題,市財政給予一定補貼。有媒體2012年的報道指出,據當地統計,車改後,公車費用連續三年減少財政支出30%以上。
  從各地試點情況來看,公車改革路徑不外乎三種:貨幣補貼、集中管理和加強監管。但是由於沒有國家的統籌舉措和標準,一些地方自行摸索的改革舉措也遭到質疑甚至最終擱淺,地方的探索經驗難以向全國推廣。
  2008年,遼寧省遼陽市弓長嶺區進行公車貨幣化改革,區委、區政府正職每年補貼8萬元,區人大、政協正職每年補貼6.5萬元,此舉被指是“變相加薪”,改革在實行一年後被叫停。近年來,地方在試水公車改革的過程中,也有被公眾質疑公車補貼款過高以及公車賤賣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對於地方公車改革面臨的上述難題,儘快出台國家層面的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已被輿論呼籲多年。
  值得註意的是,此次“國家版”車改方案,明確規定“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將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社會化的方式以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此外,方案還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這些規定無疑給全國的公車改革提供了統籌和標準。
  “破冰容易融冰難” 諸多改革困局待破解
  雖然,國家層面的公車改革總路徑已經明晰,但是,“交通補貼會不會成為隱形福利”“公車拍賣會不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公車司機如何安置”……網友對於全國範圍展開的這場改革亦心存疑慮。
  對於公車改革,民眾最大的擔心莫過於改革措施在落地時打折扣。其實,針對網友上述疑問,16日公佈的《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都有細緻的制度回應。
  其中,針對改革後的車補問題,《方案》明確了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而《意見》對地方補貼標準也規定了上限,即: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標準的150%,一般地區不高於130%。
  針對改革涉及的司勤人員,官方明確指出,“對於因取消公車而失去崗位的司機和後勤人員,主要採用內部安置的辦法,不能簡單推向社會。可以安排轉崗,提前退休,適當提高退休待遇。”
  而對於改革過程中取消的車輛,官方還要求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此外,處置後的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中央國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車輛處置收入,按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儘管有上述諸多制度安排,但“破冰容易,融冰難”,公車改革,可謂一次官風的自我革新,當改革觸及既得利益的時候,必然會面臨各種各樣的障礙。改革方案在回應民眾疑慮之後,改革進程能否層層落實、招招見效,亦需要在實踐層面破解上述難題。
  有評論分析,改革啟動之後,要掃清前路障礙,需要有自上而下推進改革的決心,還要創造條件讓群眾監督公車。此外,國家層面的公車改革總路徑規劃後,各地各部分在操作層面的方案細則和監管措施,直接關係到改革探索的成敗,值得觀察。
  改革已經起步,持續20年的“公車沉痾”能否迎來一場釜底抽薪式的改革,這不僅是民意期待,更關係到政府形象的塑建和公信力的提升。(完)
  附:中國公車改革大事記
  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明確要求:“部長級和省長級幹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幹部,保證工作用車和相對固定用車。”
  1997年,廣東省首開中國公車改革試點。
  1998年9月,國家體改委制定《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啟動部分中央機關車改試點,同時,浙江、江蘇、湖南、重慶等省市的部分地區也啟動車改試點。
  2004年,中國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製和配備標準的規定》。同年,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湖北、黑龍江等20多個省(區、市),以及國家審計署、國家宗教局等4個中央國家機關進行了公車改革試點。
  2005年,杭州、北京等地公車改革相繼擱淺。
  2010年,公務車改革被列入國務院廉政工作計劃,全國先後有14個省份的部分縣市實行了公車改革試點。
  201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一般公務用車編製按每20人不超過1輛”以及“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
  201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提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2014年7月16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發佈,中國公車改革全面推開。  (原標題:公車改革徘徊20年終破冰 落地需解諸多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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